舟山市新城第三幼儿园
一、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上级赋予的各项职责,确保依法治教,建立高效、廉洁、务实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严格要求,常抓不懈。要加强学习和教育,以治本为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党纪、国法和党风廉政若干政策规定,起表率作用。
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书记对全园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处室及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处室负责人对处室内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四、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机构。幼儿园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支部委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学习,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教和遵纪守法的意识。制定目标责任书,并不断完善幼儿园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制度,督促各处室抓好落实。
五、建立规范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党支部要于年初对幼儿园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全面总体部署,领导小组根据当年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和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组织各处室结合幼儿园实际,认真进行安排,提出本园党风廉政目标责任落实工作一览表,对各项工作,逐一落实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处室和人员的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六、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检查全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每年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与年度考评、一起进行。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或根据情况做出惩处决定。
七、加强民主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对园内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的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招生、职称评定、收费等重大问题要坚持集体讨论,园长对最终决策负总责。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后班子成员要对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报告中,应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自觉接受民主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