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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制度

作者:周玲    发布时间:2016-01-27    点击数:  次

党支部工作要求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的法令、法规,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担负的岗位职责和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文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与监督,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员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组织建设,积极稳妥地发展新党员,按党章党规教育党员,做好党员的鉴定、考核及奖惩工作。

4.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工作的评议和意见,尊重群众合理化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与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正工作中的错误缺点,教育党员群众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不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按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严格做好干部、教职工的奖惩及纪检工作。

6.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重视吸收在教育第一线的优秀骨干教师入党。

7.支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检查、有总结,定期向上级党委请示汇报工作。

8.支持、关心与指导幼儿园工会、共青团及女职委工作。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会议

每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主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二、党员大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主持。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

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长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和规定时间,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四、党课

每季度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包括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播放电化教育课程等;党员使用统一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心得撰写。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1.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必须编入幼儿园党支部或党小组过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监督的特殊党员。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为发扬党内民主,总结工作经验,纠正缺点错误,加强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和党性教育。

3.坚持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两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一次,并作好详细记录。主要目的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注重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等落实情况,加强党内民主团结。

4.坚持领导干部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支部委员既要参加支委民主生活会,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全体党员民主生活会,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5.党员因工作或其他原因调动单位要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六个月以上要转出临时组织关系,交所到单位临时过组织生活,返回时由所到单位在临时关系证明信上签字盖章,回单位过组织生活。

6.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过组织生活或不做党内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